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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的部门职责(一)承办市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协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二)承办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协助县政府

更新时间:2024-08-25

官网:gaoyang.gov.cn
详细介绍

高阳县人民政府的部门职责

(一)承办市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协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承办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和审核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督办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完成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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